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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火狐电竞游戏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13 19:57:43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煤电、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公开披露第三号电力》《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光伏》《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电站装机容量为5,090MW,其中:煤电2,720MW(含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装机700MW),占比53.44%,风电自营电站1,820MW,占比35.76%,光伏发电自营电站550MW,占比10.80%。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电站发电量1,564,428.39万千瓦时,其中煤电发电量1,163,954.14万千瓦时;风电自营电站发电量331,581.16万千瓦时;光伏发电自营电站发电量68,893.09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451,756.95万千瓦时。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滞后、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项目建成后,存在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为了抢抓双碳目标下“能耗管控、能效提升”的发展机遇以及配网快速建设的机遇,提升公司配变生产能力及车间自动化生产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变公司)投资建设新型高端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以下简称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总投资55,32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均以衡变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型高端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已取得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特变电工云集5G科技产业园新型高端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04-01-630682)。

  该投资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衡变公司总资产90.13亿元,净资产45.4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7.37亿元,净利润3.87亿元(以上数据已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衡变公司总资产92.73亿元,净资产46.90亿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68亿元,净利润2.9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建设内容有立体卷铁心车间、智能配电变压器车间、原材料中心、美变车间、欧变车间、预留车间等新型高端配电数字化工厂、净油站、空压站、货场、办公辅楼及门卫室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衡变公司具备全面生产海上风电塔筒变、宽幅有载调压变压器、非晶立体卷铁心配变、新能源箱变等产品的能力,年产上述各产品共13,500台,年新增产能2,270kVA。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总投资估算55,3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41,7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53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均以衡变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第3年达产,经营期20年(含建设期)测算,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达产年年均实现营业收入140,250万元、总利润9,847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6.49年(含建设期)。

  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将围绕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全面转变,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层次地融合,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战略要求。随国家“双碳”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和持续落实,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装备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加速推进,给新能源用变压器等带来较好发展机遇。《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的启动,存量低能效变压器产品的淘汰替换,新增投资使用节能变压器产品将为节能变压器带来非常大的市场需求。随着新能源装机的增加,新能源电站用的塔筒变压器等产品需求较好。

  衡变公司是我国输变电行业超、特高压、大容量变压器类产品制造的核心骨干企业,能够生产各种各样不同型号叠铁心、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配电变压器、35kV箱变(美变、欧变)等一级能效变压器,各类节能配电变压器均通过了国家权威机构鉴定,是中国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五大发电集团主要供应商之一;已完成海上风电塔筒变压器研制工作,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明显。

  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已取得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特变电工云集5G科技产业园新型高端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04-01-630682)。

  配电数字化工厂项目的建设,将扩大衡变公司配变产能,改善衡变公司产能布局,提高衡变公司配电变压器产能及自动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配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具备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钢铁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大上涨,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滞后、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科学安排工程项目施工,优选业绩和实施工程质量好的施工及监理单位,严控工程质量,全力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安全;同时公司将通过公开对外招标、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控制好工程费用,合理控制工程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投达产。同时加大科学技术创新,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实现预期效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特变电工能源(巴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公司),巴西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公司。

  本次巴西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构成新能源公司对巴西公司的担保义务。截至本公告日,新能源公司未向巴西公司做担保(不含本次)。

  巴西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公司,为保障巴西公司已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及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缓解其经营金钱上的压力,巴西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保函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保函期限依照订单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2年,保函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巴西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新能源公司对巴西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企业来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9、信用等级状况及财务状况:巴西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成立,无不良贷款、逾期担保,信用情况正常。截至2022年9月30日,巴西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无资产及负债,尚未实现营业收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为了保障巴西公司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及售后服务,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巴西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用于项目投标及履约,保函类型主要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保函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保函期限根据订单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2年,保函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对巴西公司具体保函开具事宜进行审批。巴西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新能源公司对巴西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巴西公司是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公司,主要为巴西当地光伏项目提供逆变器、储能微网等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根据巴西能矿部所属能源研究公司(EPE)《十年能源扩张计划(2030版)》,巴西光伏发电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窗口期,市场需求巨大,目前巴西公司已跟踪多个大型光伏项目,预计未来巴西公司将获取更多的订单,实现较好的发展。

  根据巴西市场情况,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及售后服务。由于巴西公司为新注册公司,在当地银行没有授信,其开具保函需要缴纳高比例的保证金,本次巴西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主要是为了保障巴西公司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及售后服务,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缓解经营资金压力,巴西公司利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担保事项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巴西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主要是为了保障巴西公司已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及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有利于巴西公司业务的开展,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巴西公司是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公司,新能源公司在光伏等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及人才储备,能够有效保障巴西公司签约订单的顺利履约。目前巴西光伏市场需求巨大,预计未来巴西公司将获取更多的订单,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414.2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0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04,040.6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8%。增加对巴西公司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5,414.27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09,040.68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99%。(外币按2022年9月30日汇率:1美元=7.0998人民币;1印度卢比=0.0871人民币;1欧元=6.9892人民币;1澳大利亚元=4.6296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新、胡述军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在董事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年,因公司投资建设准东年产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准东20万吨多晶硅项目)、新能源电站项目及其他技改项目等,公司增加向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采购控制柜、开关柜、端子箱等产品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3.0亿元;增加接受特变集团提供的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6.0亿元。具体如下:

  公司接受特变集团大宗物资采购、运输装卸等服务、特变集团向公司采购产品,租赁公司部分厂房、机加工设备等,接受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等业务与原预计金额一致。

  特变集团及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变压器配套制造服务、资源开发、运输及贸易服务、货物仓储及配送、房地产业务等。

  主要股东:自然人张新是特变集团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特变集团40.08%的股权。

  特变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22年9月30日,特变集团持有公司11.54%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特变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特变集团具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大、产品品质好,具有经验丰富的项目执行团队,工程服务质量好;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特变集团及下属企业均能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特变集团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特变集团签署了《产品采购及委托加工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有效期为经双方签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向特变集团采购控制柜、开关柜、端子箱等产品,采购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根据招标价确定或者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接受特变集团提供的工程服务,具体工程签署具体合同,价格根据招标价确定。

  本次公司增加与特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招标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对方具有履约能力,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公司独立董事陈盈如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股东大会议案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拟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股东。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线、登记地点:新疆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联系地址:新疆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陈盈如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在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盈如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陈盈如,女,汉族,56 岁,民主建国会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新疆开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博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盈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 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征集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征集人陈盈如女士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2022-105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征集人陈盈如女士在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对征集事项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安排和注销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权日、等待期、行权期、行权价格、授权及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做担保。

  5、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6、公司董事会中的4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截止2022年1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公告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本公告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传线)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经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并在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③委托人于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④股东应在提交的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向中选择其中一项,同一审议事项填写一项以上表决意向的,或全部事项均未选择的表决意向的,视为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托股东仅对部分审议事项填写表决意向的,未填写表决意向的审议事项视为弃权。

  (6)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7)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8)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盈如女士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股东应对上述每一个审议事项,在 “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同一审议事项填写一项以上表决意向的,或全部事项均未选择的表决意向的,视为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托股东仅对部分审议事项填写表决意向的,未填写表决意向的审议事项视为弃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汉杰,独立董事孙卫红,总会计师白云罡,董事会秘书焦海华。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能够最终靠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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